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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政策扶持
发布时间:2008-11-17  作者: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表评论  点击率:4709

  本报讯 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政府了解到,旅顺口区14家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鱼粉厂于日前全部关闭,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现代化的大型鱼粉加工企业,这不仅解决了中小鱼粉厂多年来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难题,还解决了低质杂鱼的回收难题,更重要的是使鱼粉行业生产水平得到了提升,取得了环境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关闭小鱼粉企业,对关闭及时的实施经济补助
  旅顺口区位于辽东半岛的最南端,具有得天独厚的海洋渔业生产环境,在盛产优质海产品的同时,还产有近20万吨的低质杂鱼,这些低质杂鱼是生产鱼粉的原料。因此,小型鱼粉生产企业在旅顺口区得到迅速发展,达到了14家。但由于这些鱼粉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现代化程度不高,不仅生产废水不能达标排放,而且生产加工过程中散发的异味臭气熏天,周围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为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居民的鱼粉厂污染问题,旅顺口区政府痛下决心,于去年12月对14家鱼粉企业下达了责令关闭的决定。为帮助企业顺利关闭并实现转产,旅顺口区政府于今年8月出台了配套的经济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各企业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资产评估净值的50%。补助政策明确规定,各鱼粉生产企业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处理完毕的,视为关闭。关闭的企业必须同时向区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环保局在接到书面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出具验收报告并转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领取补助资金的鱼粉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自行注销工商执照,逾期未注销的,由区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规定,完成关闭工作延迟一个月的企业,减少30%的补助资金;延迟两个月完成的,减少60%的补助资金;超过两个月未完成关闭的,不再给予补助,并由作出关闭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政策出台后,立即得到鱼粉企业的积极响应,他们纷纷行动起来,自行关闭并拆除设备。据了解,目前这14家小鱼粉厂已基本关闭完毕,区政府的财政补助已全部兑现,部分企业正在着手转产事宜。
  扶持现代化大型鱼粉厂,实现行业升级换代
  小鱼粉厂关闭后,每年近20万吨的低质杂鱼回收成了问题。旅顺口区政府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后,决定扶持建设新的现代化鱼粉生产企业,并于今年3月进行了新鱼粉厂的招投标。
  目前,总投资达1.3亿元的现代化大型鱼粉厂即将建成投产。新建的鱼粉厂完全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设计建设生产,生产工艺设备先进,环保投资达2000余万元,建设了先进完善的环境保护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据悉,新鱼粉厂投产后,年处理低质杂鱼20万吨,可以将渔民捕捞的低质杂鱼全部回收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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