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强化“两个安全”管理,提高渔业发展质量。以无公害养殖基地、水产良种场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养殖场(所)为整治重点,以水产苗种、渔药、饲料等主要渔业投入品为整治对象,加强生产源头治理,严肃查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0家,认证无公害水产品5个,新增无公害水产品认定面积5000亩。在渔船分布较多的偏关、榆社、左权等17个重点县及11个市成立渔船管理机构。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全省11个市和17个渔船重点县均建立起渔船检验机构。同时积极组建初级验船师队伍,对辖区范围内船只分布区域、数量进行一次彻查,制作渔船分布档案及分布区域图,掌握渔船的运行及变动状况。
三、提高渔业发展支撑保障能力。按时完成永济市温流水良种繁育场、山西省名特优鱼种场建设国家级淡水良种场项目,争取通过农业部验收。晋城市名优水产良种繁育场完成工程建设,大同市加州鲈良种场完成工程建设。年内争取完成芮城、垣曲2个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任务,并通过农业部验收;芮城、曲沃2个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争取得到农业部批复。指导帮助具备水产品防疫检疫职能的市加快成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为健全水产品防疫检疫体系奠定基础。
四、加大渔政管理力度,推进渔业法制化进程。重点是争取省人大、省政府支持,修订颁布《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在全系统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在小浪底、漳泽水库等水域开展大规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五、抓好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继续扩大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范围,新培育20个渔业科技示范户,累计辐射带动渔户980户以上;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渔业产量和收入提高12%以上。